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觀光休閒產業,藉由發展觀光產業的同時,進而帶動地區整體的發展,以增加在地農民的收益,並藉由富里六十石山及玉里赤科山兩山合作,帶動媒體行銷使活動效益發揮淋漓盡致;藉由金針花海及舞台亮點活動,吸引遊客前來,並使遊客常駐,品嘗在地食材,並消費在地產業,使其活絡產業。
- 主辦單位:
富里鄉農會、玉溪地區農會 - 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不限國籍。 - 攝影主題:
本次攝影活動以「金針山自然與人文景觀」為攝影為主題,呈現屬於您所可能的角度觀看六十石山及赤科山二座山可以觸動人心的美麗的故事。 - 拍攝時間:
自111年8月6日~111年9月24日止拍攝之作品(保留檔案“中繼資料”備查)。 - 參賽組別:
分為A組、B組,每一組限投5張攝影作品。- A六十石山攝影組:以六十石山為主要拍攝地點
- B赤科山攝影組:以赤科山為主要拍攝地點
- 參賽作品規格:
- 參賽攝影作品需為「數位相機」(廠牌不拘)最少1,600萬像素拍攝(不得插點擴檔)以上之電子檔(JPG、RAW)。
- 參賽作品一律沖放或輸出為6吋X8吋之彩色「橫幅」相片,短邊不限(全放)之彩色照片,連作不收,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包含機內重曝)、疊片、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 每位得獎者應於得獎名單公告,並經主辦單位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日起10日內,繳交每件得獎作品之交付「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兩種數位檔案(光碟或隨身碟,檔案必須保留原始EXIF檔案資訊,原始檔應有拍攝日期),及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及肖像權同意書,逾期未繳或內容不符者視同放棄、該獎項名次不予遞補。。
- 每位參賽者參賽組別不限,每位參賽者作品限投5張作品,每件作品均需附參賽表(格式如附件1),若未附者即失去參賽資格。參賽表請確實填寫貼於作品背面,務必填寫完整並註明參賽組別(每件作品限勾選1組,未勾選或勾選2組或以上者,由主辦單位擇定之,不得異議)。
- 每件作品之參賽表應詳細填寫完整,尤其通訊地址要清楚,以利本主辦單位寄送得獎等相關通知書,並維護自己權益。
- 凡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20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惟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若獲獎經主辦單位公開運用時,被攝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回獎金或相關獎品外,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 每件作品數位檔案儲存規定應註明:攝影組別、題名、作者(例如:A/六十石山攝影組/陳○○);並與該作品參賽表所填資料相符。
- 收件日期:
- 111年8月6日~111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 郵寄以郵戳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
- 收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裕民路123號
- 參賽信封請註明「花蓮•夏~金針花海慢漫遊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 獎勵:
分為「A六十石山攝影組」、「B赤科山攝影組」兩組,每組評審出13件最美麗的照片,各組獎項名次及獎金如下:- 金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及獎盃一座。
- 銀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及獎盃一座。
- 銅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盃一座。
- 佳作獎十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及獎狀。
- 參選程序:
- 1.每件參賽作品均應詳實填寫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並浮貼於相片背面。
- 2.郵寄之參賽作品請使用厚紙板保護,不得捲起至於筒內寄送。包裝後寄至970花蓮縣花蓮市裕民路123號,並於信封上註明「花蓮•夏~金針花海慢漫遊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 評審:
- 由承辦單位邀請5名評審委員,共同組成「花蓮•夏~金針花海慢漫遊攝影比賽」評審小組,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評審過程分資格審查及決審二階段,嚴格評審。
- 評審於111年10月中旬。
- 得獎公佈:
於本會官網公布得獎名單並通知得獎人,且於111年12月底前或農民節(112年年初)辦理頒獎活動。 - 活動簡章索取:
- 更多注意事項請參考活動簡章 http://www.fulifa.org.tw/upload/2022829271173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