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比賽

「雲林競艷 精彩無限」攝影比賽 總獎金20萬

雲林縣睽違二十年,再度榮獲承辦全國運動會的殊榮,不僅展現了本縣在籌辦全國性大型體育賽事的實力與決心,更是一場向全國推廣雲林魅力的難得機會,讓各地民眾共同感受「雲林競艷 精彩無限」的精彩故事。為了紀錄這場全國矚目的體育盛會,特別舉辦以「雲林競艷 精彩無限」為主題的攝影比賽,邀請參賽選手、攝影愛好者及來自全國各地的遊客,一同透過鏡頭捕捉賽場上激烈競技的瞬間、場邊動人的互動,以及民眾熱情參與的身影。每一張照片,都是屬於雲林的故事篇章。透過影像的力量,讓更多人看見雲林不僅是農業大縣,更是充滿活力的體育與觀光新據點。

  •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國籍不限,無需報名費,不限使用相機品牌。未滿 18 歲者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簽名,始可報名參加。
  • 拍攝主題:以「114年全國運動會」在雲林縣內各競賽場地中:
    • 一、展現「運動家精神」內容可包括:選手與教練和工作人員的互動畫面、賽事中的精彩瞬間…等可以展現運動家的精神的攝影作品。
    • 二、表現全民參與「運動熱情」內容可包括:開幕與閉幕活動之花絮、場內/外的各種溫馨小故事及民眾熱情參與…等畫面。
    • 兩組不同主題,表現「雲林競艷 精彩無限」精神的攝影作品。
  • 拍攝期間與場域:以「114年全國運動會」在雲林縣內各競賽場地中,從2025年 9月1日至 2025年10月23日止的各項競賽。
  • 作品規格:參賽作品須為「數位相機」或「行動裝置」(廠牌不拘)最少 1,200 萬像素拍攝(不得插點擴檔),如需部份裁切輸出,請維持原始檔 80%以上且需超過 1,200 萬像素之畫面,輸出為8 X 12吋不留白邊、不留日期或文字之相片(彩色、黑白均可),規格不符者不列入評審。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張數不限,連作(組照)不收。
  • 收件資料:參賽者須繳交下列參賽資料表件,缺件者一概不予受理,亦不得抽換或退、補件。
    • 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需本人親筆簽名,否則一概視為不格)。
    • 攝影作品彙整清冊。
    • 攝影作品題名表 (自行黏貼於每件作品背後)。
    • 作品光碟。
  • 收件日期:自2025 年 10 月 25 日 起至 2025 年 11 月15日 截止。一律郵遞送件,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內放入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交寄逾期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 作品評審:由承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或老師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 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評審時間與地點:
    • 時間:2025 年 11月23日(日)上午09:30
    • 地點:雲林縣斗南國小
  • 得獎公佈:2025 年 12月5日公佈於:
  • 更多比賽辦法與作品規範,請自行下載比賽簡章與附件:https://reurl.cc/z5Q1na

比賽共分「運動家精神」「運動熱情」兩組別,兩組別分別選出以下得獎名單,金、銀、銅獎項每人限得乙獎,優選每人最多兩張(各組分開計算)。。

EXP總編_哈米貓